我們生活在豫東農村,20年前,在我們縣的村村寨寨,小河、坑塘里的水都是清澈的,魚兒也多。每到夏季,人們都在河里、坑塘里洗澡。而這些年,隨著養殖業和民營企業的發展,河水、坑塘水都被污染,就連地下水也因污染而變質了。過去,農民都用壓水井吃水,十多米深的地下水既甘甜又無銹,而現在,十多米深的地下水根本無法吃,人們只有打30-40米的深水井才能供生活飲用。
筆者發現,農村水污染一是地表水污染,主要是河水、坑塘水,二是地下水污染,污染源主要是養殖業、企業排放污水、糞水和農作物秸稈、農村垃圾造成的。農村水污染不僅給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帶來危害,還引發一些社會矛盾。
水污染為何長期得不到治理?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一些農民法治觀念淡薄。一些養殖戶缺乏對《水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了解,養殖場隨意建,牲畜糞水隨便排。二是缺乏科學規劃。一些農民不懂科學規劃,政府又參與較少,缺少統一規劃。三是環保部門缺乏監管。
要治理水污染,各級政府對各村養殖業發展應科學規劃,按照《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距離村子500米以外建養殖場,可以建養殖小區,把養殖戶集中到一片,便于管理。對于建在村內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養殖場應由紀檢、環保、司法等部門依法治理,該拆就拆、該停就停、該罰就罰,決不手軟。此外,應當推廣沼氣技術,把牲畜糞水通過沼氣氨化處理作為肥料,發展綠色環保農產品,沼氣用作燒水、做飯、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