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龍強調,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是中央確定的一項重大改革任務。要抓緊出臺《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繼續做好集體林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定集體林地承包關系,加強林權權益保護,進一步放活生產經營自主權,依法推進集體林權有序流轉,推進集體林適度規模經營,培育壯大林業規模經營主體,建立林業經營負面清單制度,加強集體林業管理服務。各級林業部門要全面落實《國有林場改革方案》,明確界定國有林場生態責任和保護方式,推進國有林場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完善以購買服務為主的公益林管護機制,健全責任明確、分級管理的森林資源監管體制,實現生態功能顯著提升、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管理體制全面創新的目標,確保到2020年國有林場森林面積增長1億畝以上、森林蓄積量增長6億立方米以上。
張建龍表示,國有林區改革要堅持以發揮國有林區生態功能和建設國家木材戰略儲備基地為導向,以厘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各方面關系為主線,積極推進政企、政事、事企、管辦分開,剝離企業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逐步形成精簡高效的國有森林資源管理機構,創新森林資源管護機制和監管體制。此外,還要繼續保持我國森林資源和林業產業發展在全球增長最快的優勢地位,加快推進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生態產品和林產品供給能力,補齊林業這塊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