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正面引導和懲戒警示作用,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市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集中查辦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選取了一批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從本期開始分期分批曝光,旨在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從中吸取教訓,自覺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同時,讓廣大群眾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積極參與監督,支持配合各級黨委查處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1、蓬江一村委會出納侵占集體資金被開除黨籍。2005年6月至2012年4月,蓬江區棠下逕口村委會原出納周某某利用職務之便采取涂改餐費收據、虛開餐費發票等手段,虛增餐費25370元據為己有。案發后,周某某將非法占有的25370元全額退還村委會。2015年6月,周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公司股東借公司轉制之機貪污被判刑和開除黨籍。江門市蓬江紙廠有限公司原股東馬某某,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江門市蓬江紙廠轉制過程中,故意隱匿該廠資產295萬元并非法占為己有。2012年3月,馬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40萬元。2015年3月,江海區紀委給予馬某某開除黨籍處分。
3、新會5名村干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受黨紀處分。2013年5月,新會區睦洲鎮東向村“兩委”干部廖某某等5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以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形式擅自將24.34畝村集體土地轉讓給他人。2015年6月,睦洲鎮黨委分別給予上述5人黨內嚴重警告或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