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5月12日至15日,云南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重點是各級人民政府和各部門在落實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制度、依法加強水污染防治監管、推動水污染綜合治理、改善水環境質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對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見和建議。
“通過檢查發現,云南省水污染防治法實施取得積極進展,各級政府對水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的思想認識不斷提高、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投入力度不斷增加、治污效果不斷顯現。但也存在工程性缺水問題仍較突出、治理資金投入不足、保護與發展的矛盾依然突出、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效益還不明顯等問題。”此次執法檢查組組長、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卯穩國表示。
據楊應楠介紹,對于生態大省的云南來說,水資源、水環境已經成為制約區域發展的重大瓶頸。對于多民族邊疆省份的云南來說,碧水、藍天、凈土已經成為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當前,在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中,程海湖水質為Ⅳ類,滇池、星云湖、杞麓湖、異龍湖四個湖水質為劣Ⅴ類。近年來,云南水污染頻發,環境突發事件增多,公眾對環保問題的關注也越來越強烈。如媒體曝光的陽宗海砷污染、曲靖鉻渣污染等水污染事件,被列為國家重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同時,隨著云南省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水資源消耗還會上升,云南水環境壓力還將持續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非常嚴峻,任務十分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