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農民朋友忙于春耕生產之際,近日,安徽涇縣警方接到該縣環保局移送的一起污染農田環保案件。
群眾利益無小事。接警后,涇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立即開展調查。根據環保部門移送的資料和進一步調發現,違法嫌疑人張某杰是涇縣丁家橋鎮后山村居民,其在當地經營著一家畫紙廠。今年年初,張某杰雇請張某坤、江某蓮等人在自己經營的書畫紙廠加工大紅紙。生產紙張過程中,將產生的紅色污水直接通過下水道排放至加工車間外面的農田內,造成附近農田污染,農田里的水呈血紅色,讓人心悸。
查明事實后,涇縣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依法對業主張某杰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這是涇縣警方辦理的首起因污染環境拘留違法人員案件。
涇縣丁家橋鎮小紙廠眾多,將違法業主予以拘留,震懾效果明顯,有效促進了周邊紙廠業主的環保意識,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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