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省印刷產品的工價,執行的是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晉價涉字[1992]第120號)。從2015年3月1日起,我省決定放開印刷產品工價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原先執行的文件廢止。
省物價局要求,我省印刷業應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印刷工價等相關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全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印刷行業價格的監督檢查,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
此前,我省印刷產品的工價,執行的是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晉價涉字[1992]第120號)。從2015年3月1日起,我省決定放開印刷產品工價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原先執行的文件廢止。
省物價局要求,我省印刷業應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印刷工價等相關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全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印刷行業價格的監督檢查,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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