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環保局發布的[2016]26號行政處罰書顯示,北京博圖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因違反國家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被罰款2萬元。
行政處罰書顯示,北京市石景山區環保局于2016年10月26日,對北京博圖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北京博圖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在印刷車間裝修期間,將車間北側的廢氣收集系統拆除,造成印刷車間生產過程中的揮發性有機廢氣未經處理直接外排,污染防治設施未正常使用。
北京博圖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北京博圖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被處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