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PP為代表的移動閱讀正在成為數字閱讀的主流和趨勢。在這部新規發布后,移動閱讀APP又會有哪些影響?我從《規定》里找了找,大致有這么幾條。
1.哪些產品會中招?
《規定》第二條說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也就是俗稱的‘APP’),是指通過預裝、下載等方式獲取并運行在移動智能終端上、向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應用軟件。”“互聯網應用商店(也就是大家平時下APP的各種商店、助手),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應用軟件瀏覽、搜索、下載或開發工具和產品發布服務的平臺。”
2.移動閱讀APP,也需要獲得相應的資質
《規定》第五條中明確提出,“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具體到移動閱讀中,則是必須獲得此前剛剛施行的“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之前大家一直在討論,做內容需要資質,那做渠道是否也需要。現在不用討論了,必須要,比如掌閱、書旗、QQ閱讀等等。至于如何申請“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請自行登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查詢相關材料,并盡快申請吧。
3.APP的內容審核將大大加強
《規定》第六條中提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之前有傳言,說蘋果商店的APP上線,可能會加入國內相關部門的前置審核。蘋果商店是不是會前置審核不知道,但國內這些應用市場的APP上線審核會進一步加強是必然的。移動閱讀領域,則意味著很多“藏私”的內容將不再有機會出現在應用中。比如此前的“各種門”這樣的電子書應用,很可能不會再出現了,因為將會面臨“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
4.實名制不可阻擋
《規定》第七條對APP實名制提出了非常細致的要求,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基于移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實名制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知道你是誰,而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所以,與實名制配套的規定是“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比如以前你在APP的評論區、討論區可以隨便亂說,以后不行了。因為作為APP的管理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否則就可能面臨APP下架的風險。
這個實名制是從用戶的角度來定義的。如果加上從去年開始有關部門就力推的作品和作者實名制,綜合起來就是移動閱讀從內容生產到消費的產業鏈整體實名制。一方面實名制可以對目前混亂的版權現狀做一些梳理,另一方面實名制對于“掃黃打非”非常重要。
5.應用商店里的盜版電子書可能會減少
《規定》的第七條里提到,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制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第八條里也提到,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應用程序,尊重和保護應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識產權。”
應用商店里的盜版電子書屢禁不止,甚至成為某些應用商店吸引用戶的招牌產品,這種現象今后可能會得到緩和。對于那些正版電子書或正版電子書應用來說,這算是一個好消息。但是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可能并不是這部《規定》就能一勞永逸的。
6.預裝和流氓應用會緩解
《規定》第七條提到,“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并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手機預裝曾經是移動閱讀APP迅速占有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比如目前市面上排名靠前的APP,基本都有過這樣一段苦逼的預裝經歷。但隨著預裝門檻越來越高,這項業務已經很難為繼了。此次《規定》里再次提及,無疑是又提升了預裝的門檻。而那些流氓應用,比如某家所謂的“推廣”,其實就是借各種話費套餐牟利甚至亂扣費,這樣的行為可能會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
7.這條也是最重要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對《規定》不要抱太大希望,比如什么防盜版啊、防侵權啊,一切都還需要自己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