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城建稅等稅費每月都要申報,每次要耗費不少時間,現在按季申報,大大減輕我們的工作量。”泰州東方印刷版材有限公司馬會計欣喜地說。
自4月1日起,泰州地稅面向全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等實行“簡并征期”申報,包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在地方繳納的稅費、小微企業的預繳企業所得稅、私營獨資合伙企業預繳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納稅期限均由“月”,簡并為“季”,在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完成辦理。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則免于零申報。
實行新政后,對于采取簡易申報方式的定期定額戶,在規定期限內繳清應納稅款的,當期可不辦理申報手續,實行以繳代報。同時由地稅及時獲取國稅的申報信息,防范和消除納稅人存在的涉稅風險,減少其違法成本。
泰州地稅征管科技處處長李濤介紹,“簡并征期”能相應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緩解資金壓力,減輕辦稅窗口的工作壓力。實現“雙減負”的同時,也讓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進一步優化,征納雙方實現“雙贏”。這也是泰州地稅今年推出的“簡政放權、便利辦稅”實事行動之一。
據悉,泰州上述措施的落實,將惠及32976戶納稅人,約占全部正常申報企業的60%,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預計超過300萬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