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印染產業提升促進生態環境優化工作方案
20項主要任務
1.制定印染產業地方標準。按照“綠色高端、世界領先”的目標,根據印染產業產能現狀和提升發展目標,突出能耗和排污標準,2016年3月底前制定印染產業地方標準,倒逼企業提檔升級。(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2.加強印染企業分類管理。根據企業綜合評價分類管理辦法,全面實施印染企業排污指標動態管理,加大對C、D兩檔企業的排污指標削減力度。(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牽頭單位兩個以上的,第一位者為總牽頭單位,下同)
3.大力引導印染企業集聚發展。優化印染產業布局規劃,通過產業引導、布局調整、淘汰落后產能等措施,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印染企業向集聚區搬遷集聚或就地提升工作,個別企業因土地落實、建設周期等原因可適當延后至2018年。對重點印染產業集聚區和重點集聚提升發展的印染企業可實施“一區一策”、“一廠一策”,其中柯橋區除濱海工業區提升區外的所有印染企業向濱海印染產業集聚區轉移,相關工作由柯橋區政府負責;越城區和市直開發區印染企業集聚提升工作由越城區政府和市直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上虞區、諸暨市、嵊州市、新昌縣等地結合實際,加快推進印染企業轉型升級,相關工作由屬地政府負責。
4.完善印染污水集中預處理設施。根據印染產業集聚提升需求,加快推進濱海印染產業集聚區污水集中深度預處理建設工程。(責任單位:柯橋區政府)
5.建立印染企業和熱電企業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由熱電協會(企業)、印染協會(企業)和政府部門共同參與的蒸汽價格協調機制,2016年3月底前試行。(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市直各開發區管委會)
6.加大印染企業培大育強工作力度。制定印染產業培大育強工作方案,鼓勵優勢印染企業兼并重組,力爭到2017年產值超10億元的印染企業達到20家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力爭培育5家產值超50億元印染龍頭骨干企業,實現印染產業質的躍升。(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7.加大印染上市公司培育力度。制定實施印染上市公司培育行動計劃,力爭到2017年新增1—2家印染上市企業。(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8.開展爭創印染產業綠色示范標桿企業活動。2016年3月底前制定印染產業綠色示范標桿企業標準,對標桿企業,在土地、排污指標、信貸等方面優先扶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委)
9.積極創建“印藝小鎮”。鼓勵濱海工業區以規劃為龍頭,優化集聚區生產、生態、生活設施布局,創建“可聽、可看、有實力”的“印藝小鎮”,打造印染產業綠色高端發展樣板區。(責任單位:柯橋區政府)
10.設立印染產業轉型升級基金。2016年3月底前,由印染產業龍頭企業為主出資發起,市、縣兩級政府按一定比例參股成立紹興市印染產業轉型升級基金,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參與產業基金,進一步增強對印染產業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
11.探索建立印染工業技術研究院。積極推進印染企業與國內外知名染整研究機構和高校共建科技創新研發平臺,通過引進科研團隊、整合中國紡織科學院江南分院等創新平臺,組建紹興市印染工業技術研究院。2016年3月底前出臺組建方案,6月底前完成組建工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柯橋區政府)
12.鼓勵印染企業技術創新。2016年3月底前出臺印染行業節能減排先進技術推廣目錄。鼓勵企業應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和生產設備,切實加強印染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和開發力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13.制定印染企業“騰籠換鳥”政策。根據各地實際,2016年3月底前制訂出臺鼓勵印染企業“騰籠換鳥”政策。其中越城區和市直開發區印染企業“騰籠換鳥”政策由市經信委牽頭制定;其他區域印染企業“騰籠換鳥”政策由屬地政府負責制定。
14.加大印染企業在線監測力度。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通知》提出的“十二條”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鼓勵企業購置先進的在線監測設施,對購置設備的企業適當提高財政補貼標準,2016年6月底前所有印染企業全面安裝在線監測設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15.強化節能減排工作力度。鼓勵企業全面采用高效短流程前處理技術、低浴比的染色技術和靜電除塵等印染廢水、廢氣深度處理技術,推廣應用具有廢氣深度凈化余熱回收裝置的新型定型機和新型智能、數碼印花機。全面實施廢水廢氣固廢“三凡三必”措施,即凡產生必收集、凡收集必處理、凡處理必達標。2016年8月底前對污水處理生化池等有臭氣產生的處理池進行加蓋并安裝臭氣收集處理系統,實現臭氣“零排放”;2017年底前管輸天然氣覆蓋地區全部淘汰改造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
16.建立印染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將印染產業列入市、縣兩級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嚴格項目審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
17.建立環境違法“黑名單”。落實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結合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對偷排漏排的印染企業,在“信用紹興”網站曝光,全面清理取消對其原有的各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18.開展印染產業非法產能專項整治。2016年3月底前集中開展一次全市印染產業非法產能專項整治行動,對無營業執照擅自從事印染的企業一律依法查處;對無環評改建、超環評改建的印染企業(車間)一律關停;對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的印染車間(設施)一律關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19.開展“三合一”印染企業(車間)及嚴重影響消防安全違章搭建專項整治。2016年3月底前集中開展一次對集生產車間、貨物倉庫、員工住宿為一體的印染企業(車間)及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印染企業(車間)專項整治行動,對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印染企業(車間)依法責令停產停業。(責任單位:消防紹興市支隊、市安監局、市城管執法局)
20.制定印染產業提檔升級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2016年3月底前制定專項考核辦法,將印染產業提檔升級工作納入各責任主體和市級有關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責任單位:市印染產業提檔升級辦公室、市督考辦)
源自|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