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文化市場日益繁榮,但也出現了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等過度追求經濟效益的現象。隨著越來越多的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成為市場主體,如何健全確保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成為加快推動文化改革發展的重大課題。其中,國有文化資產承載著宣傳文化教育的功能,是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意見》明確,要按照依法規范的原則,探索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宣傳部門有效主導的管理模式,推動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同時提出,各地可結合實際,繼續對本地國有文化資產監管模式進行改革探索,完善宣傳部門有效監管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對比剛剛出臺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可以發現,對國有企業的管理,已經從管人、管事、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而《意見》強調,對國有文化企業的管理,仍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的“四管合一”模式,反映出對國有文化企業管理的審慎態度。之所以審慎,在于國有文化企業的特殊性,對國有文化企業的管理,除了面臨與一般性國有企業管理相類似的外部環境之外,還存在著意識形態管理、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等政策要求。
《意見》指出,在國有企業改革大框架下,充分體現文化例外要求,積極推進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意見》還明確要加強文化企業社會效益的政策保障。
首先,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購和資助辦法,積極有序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進一步支持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完善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加大對社會效益突出的產業項目扶持力度。加大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投入力度,探索以國有資本金注入的方式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培育國家級骨干文化企業。省屬重點文化企業,經省級政府批準,2020年年底前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
其次,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組建或改組國有文化資本投資公司,設立國有文化資本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和國有資本的杠桿作用,帶動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創新型企業和小微企業,更好地引導文化產業發展。
再次,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執行推動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和文化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按照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研究有利于文化內容創意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營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可以預見,《意見》的出臺以及保障文化企業社會效益的政策落實,將有利于國有文化企業的發展,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打造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骨干文化企業,使之成為文化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全面深化改革給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提供了難得的寶貴機遇,但也要看到,國有文化企業正面臨新興文化業態的挑戰,遭遇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因此,必須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契機,實現國有文化企業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