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對《年產60萬噸再生紙技改項目<原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年產60萬噸再生紙技改項目(11萬噸/年木纖維機械漿代替廢紙漿)>》環境影響評價進行了補充公示,主要是由于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和評價范圍發生了變化。
根據公示的環評報告,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11 萬噸/年廢木料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于2016年9月16日經合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資備[51052216091301]0037號備案,于2017年2月編制完成《11萬噸/年廢木料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原合江縣環境保護局于2017 年 3 月 11 日以合環園建[2017]02號文對該環境影響報告表給予了批復。
當時批復的主要建設內容為:11萬噸/年廢木料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擬建于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辦公綜合樓以南約100m 處,年產 11 萬噸廢木料纖維,隨后成品廢木料纖維用于原有60萬噸再生紙項目的生產;項目建設用地3,300m2(約 5 畝),總建筑面積5,400m2,總投資 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 萬元,環保投資占投資比例的3.13%;利用企業原有閑置和空地設置生產車間、木料碎解車間、廢木料堆場、成品儲存塔、半成品堆場等,并采購相關設備;項目只涉及生產設備安裝,其辦公及生活設施、公用工程、環保設施依托企業原有設施。
該項目于2017 年開工建設,2018年全部建成并進行生產。
依據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15版),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11 萬噸/年廢木料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屬于其中“112、紙漿、溶解漿、纖維漿等制造;造紙(含廢紙造紙)”,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該項目已開展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界定有誤。因此,為深入分析項目建設和運營對環境的影響,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擬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項目名稱更換為“四川金田紙業有限公司年產60萬 噸 再 生 紙 技 改 項 目 ” , 合 江 縣 經 濟 商 務 科學技術局以“川投資備【2207-510522-07-02-359692】JXQB-0237號” 對本項目予以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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